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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的电子合同有哪些具体的成立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6:40:50 人浏览

导读:

针对的电子合同的成立要求包括过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意思表示真实等。电子合同的特点包括电子签名代替传统签字盖章方式等。

  一、针对的电子合同有哪些具体的成立要求

  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有这些:

  1.电子合同的内容要具体确定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3.电子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电子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电子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电子合同的特点是: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3.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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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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