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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1:11:57 人浏览

导读:

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需要满足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等条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要写明合同标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要件: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2.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清楚表示;

  3.合同具有约因和对价;

  4.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

  5.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则需法人的名称。必要时还可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执照;

  2.合同标的: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数量等;如果是提供劳务,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劳务的标准;

  3.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

  4.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会导致违约,甚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一般约定违约金比例或损失赔偿办法;

  6.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7.法律适用问题:这牵涉到诉讼发生时将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的问题;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尤为重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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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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