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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01:38:0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辩权以及听证权等。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后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到被处行政处罚人之后就会开始生效,被处罚人就要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执行处罚。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的权利有哪些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权。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证权。

  3.申辩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后决定书何时能下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首先,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后多久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到被处处罚人后生效,被处罚人就要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执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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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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