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的程序有哪些
导读:
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如下: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
3.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
4.制定标底
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语,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5.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招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7.评标与决标
开标以后转入评标阶段。
8.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招标有三种招标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议标,法律快车提醒您,这三种工程招标方式有些区别。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
3.议标
议标是指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而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其完成的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需要的前置条件是: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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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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