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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冒产品是否侵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0 01:16:16 人浏览

导读:

使用假冒产品一般是不构成侵权的,因为消费者本身也是属于受害者,但如果是行为人明知该产品是属于假冒产品的还进行销售的,则是会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使用假冒产品是否侵权

  消费者购买使用到假冒产品是属于受害者,消费者没有侵权行为,而是属于被侵权的对象,消费可以通过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被假冒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失效、变质的。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三、电视购物销售假货构成什么犯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明知商品是属于假冒伪劣的,对该商品进行出售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虚假广告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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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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