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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5 19:49:14 人浏览

导读: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的类型是转让前债权已被清偿、转让前抵押物已经变现、以新债还旧债等等。债权可以转让,需要符合的规定是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等。

  一、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包括的类型是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主要类型:

  转让前债权已被清偿;转让前抵押物已经变现;以新债还旧债;订立虚假的债权转让合同,实际是为逃避债务;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来逃债等。

  二、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转让的概念是: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

  三、债权转让的合法要求有哪些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需要以下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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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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