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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如何申请再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4 16:02:45 人浏览

导读:

民事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后申请再审的方法是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不收取再审费用,当事人有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取诉讼费用。

  一、民事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如何申请再审

  1.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3.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二、申请再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是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不收诉讼费。如当事人自己有新证据要申请再审的,具体收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再审被驳回的怎么办

  申请再审被驳回之后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上级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原法院的审查结果没有问题的话也会对再审申请进行驳回。驳回之后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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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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