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 >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谁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谁主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31 00:51:0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具有过错的一方主张。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的规定可知,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了重婚的、另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等等。

  一、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向谁主张

  有过错的一方。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无过错,有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是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给其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因素有哪些

  1.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

  3.有因果关系存在。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有以下几种: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