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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该如何论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03:47:27 人浏览

导读: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应当从该专利不符合相应的专利要求来确定,具体可能是该专利并不具备新颖性,又或者是该专利是不具备创造性的,或者是专利不具备实用性的。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该如何论证

  1.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2.专利权授予的条件包括: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不可申请专利的客体有哪些?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吸毒工具等。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按摩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三、如何理解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他人专利,赔偿的数额确定的规则如下: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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