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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发生亏损后应如何进行清算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5 00:51:40 人浏览

导读:

合伙公司发生亏损后要进行清算处理的,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及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才用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一、合伙公司发生亏损后应如何进行清算处理

  先用财产支付清算费用,然后偿还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合伙企业就要进行清算。由全体合伙人作为清算人,由合伙财产清偿债务,财产为足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承担合伙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是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以下事由,合伙企业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流程步骤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流程如下: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财产;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编制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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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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