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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借条上的有效期有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1 11:23:04 人浏览

导读:

借条有担保人有效期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担保债务清偿顺序是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等。

  一、担保人在借条上的有效期有多长

  借条的担保人有效期为六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欠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责任。可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不承担责任。

  3.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在还款期后两年内。

  如果借条有担保人的,应当写明担保金额和期限。借条中有担保人但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债权的担保期限为六个月,自偿还期届满起计算。

  二、担保人如何解除担保

  律快车提醒您,担保人解除担保的方式有因受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欺诈而申请法院撤销担保;或者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而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来取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担保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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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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