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能否充当追讨欠债的有力工具
导读:
录音可以作为债务纠纷的证据,只要该录音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或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因此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材料。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等。
要根据借钱的金额来定。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往往都是属于财产案件处理的。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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