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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10:32:58 人浏览

导读:

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的。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一、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如果受害人要向加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予以支持,否则法院对于此类不合理的诉求不予受理。由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同属侵权损害赔偿,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也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损害后果;

  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害事实;

  3.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或过失,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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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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