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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集体土地流转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1 00:45:57 人浏览

导读:

关于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要双方自愿,不可以强迫他人出让土地,再就是出让土地是不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也不可以破坏生态环境等等。

  一、关于村集体土地流转有哪些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如下: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二、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土地流转合同生效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集体土地流转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需提供材料:

  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要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

  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

  6.受让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分局、所实地踏看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转让方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流转合同复印件;

  11.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12.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

  13.工业项目受让方应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14.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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