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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和变造海关单证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30 00:45:00 人浏览

导读:

伪造和变造海关单证的处罚措施是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和变造海关单证的相关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一、伪造和变造海关单证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办理海关手续时,伪造、变造海关单证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伪造海关报关单构成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伪造海关报关单构成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伪造和变造海关单证的证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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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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