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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公司注销前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9 16:06:4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注销前要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后,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清算组就可按照规定顺序清偿债务。

  一、如何在公司注销前妥善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公司有债权债务的,在注销公司前,要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债务股东是需要承担的吗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注销前的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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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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