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农村土地征用 >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 土地征收荒地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土地征收荒地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9 01:00:01 人浏览

导读:

土地征收荒地赔偿的具体规定是征收土地的赔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征地后的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一般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一、土地征收荒地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后的补偿款分配方式如下:

  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 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 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三、土地征收批准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的批准程序如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