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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单独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7 15:10:32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单独履行合同义务的。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总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便可以使用分公司财产进行清偿。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

  一、分公司能否单独履行合同义务

  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接合同。但是必须是在分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签订合同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全部承担,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

  二、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受总公司管辖,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由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应当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法律快车提醒您,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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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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