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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人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3 00:23:40 人浏览

导读:

共同诉讼人是指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此时该两人以上为共同诉讼人;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同意的,一同在法院诉讼的人。

  一、共同诉讼人的定义是什么

  共同诉讼人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

  共同诉讼人主要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

  其特点是:

  1.当事人一方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诉讼标的相同。所谓相同,是指同一或者同类两种情况。

  3.诉讼主张一致。所谓一致,是指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主张之间没有根本冲突或者实质性的差异,并不是指诉讼主张完全相同。

  4.案件属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合理审理。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相关关于审限的法条规定及原则,一般一审是立案后五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五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三十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视为送达,可安排开庭。

  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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