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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30 17:10:04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的财产。

  一、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是公司在清算的情况下,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第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二、公司债务责任通常是由谁来承担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股东,因此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偿还不足的,公司可以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应当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的公司债务会由股东承担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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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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