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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权独立与外部公司签署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7 12:09:00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有权独立与外部公司签署合同,但是应当在分公司的权利范围内。如果分公司在权利范围以外签订了合同的,总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追认的,那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发生效力。

  一、分公司是否有权独立与外部公司签署合同

  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如果已经超过了代理权,可能这个时候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具体规定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民法典》第171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怎么办

  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了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司的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总公司是有权利撤销分公司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也不能申请公司破产。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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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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