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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作曲侵权怎么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0 01:37:43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中作曲侵权的界定是行为人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使用他人的音乐,或者是擅自增加作品名字、歪曲他人作品的本意的,又或者是未按双方的约定支付报酬的。

  一、民法典中作曲侵权怎么界定

  音乐侵权的判定:未经著作人的同意使用音乐作品、擅自增加作品名字、歪曲他人作品、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的都应算作侵犯音乐版权。受害人员可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进行报案处理,要求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音乐作品侵权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音乐著作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著作权许可。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2.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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