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路绿化带占地怎么赔偿
导读:
属于征收土地的,应该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申请国家赔偿,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协商。
法律快车提醒您,国家赔偿程序如下: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4.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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