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吊销 > 企业被吊销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的

企业被吊销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7 16:50:32 人浏览

导读:

企业被吊销后依然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如果成立清算组织,那么诉讼主体是清算组织。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通过虚报注册资本取得登记并且情节严重的,是会被吊销的。

  一、企业被吊销后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的

  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

  2.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二、公司什么情况下被吊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会被吊销:

  1.公司通过虚报注册资本取得登记,情节严重的;

  2.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无正当理由,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

  4.开业后连续6个月以上自行停业的。

  三、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程序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2.以清算财产支付各项税费和债务;

  3.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公告;

  4.交回营业执照给公司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