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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4 06:20:28 人浏览

导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或者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等情形的话,当事人应当公平分担损失。

  一、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权责任怎么认定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权责任可以通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确定: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侵权责任中哪些情况需要公平分担损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按照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行为人不能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民事活动,因此不能认为他们的行为有过错,当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监护人分担损失。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没有过错,但造成他人损害。比如:出租车司机不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对于受害人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损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出租车司机分担损失。

  3.具体加害人不明,由可能加害的人分担损失。比如建筑物内抛出一烟灰缸砸破楼下路人的头,找不到行为人,为了减轻受害人的损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受害人补偿。

  4.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

  5.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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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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