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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风险具体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2 11:46:04 人浏览

导读:

隐名股东的风险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后期将难以就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加以举证等。在司法实践当中,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存在着区别,如实际出资的是隐名股东,显名股东未进行实际出资。

  一、隐名股东的风险具体有哪些方面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

  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

  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

  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其他法律风险。

  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区别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

  1.显名股东未实际出资,而隐名股东实际出资;

  2.显名股东进行了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具备股东资格,而隐名股东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

  三、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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