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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怎么鉴定医疗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3 02:34:15 人浏览

导读:

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要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医学会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组建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鉴定组原则上至少由三人以上组成。

  一、应该要怎么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鉴定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委托

  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特点如下: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医疗事故发生时,常常会伴随着权责模糊不清,让我们难以判断医疗事故的责任方是谁,使得医疗事故的判定时间变长且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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