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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债务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07:39:22 人浏览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股东不需要承担,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最低限制。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债务承担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认缴股份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通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有最低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没有限制的,设有限制的是公司的发起人,人数限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且至少要有半数以上发起人是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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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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