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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3 00:42:22 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限令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等行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对于取保受审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时间。

  一、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

  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能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法律快车提醒您,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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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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