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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15:59:2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分割的,如果无法协商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法有实物分割、折价补偿和价金分割。

  一、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的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院,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三、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去公证处公证有效。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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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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