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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3 11:31:0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财产的获得时间和财产类型,一般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而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离婚时如何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院管辖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院管辖依据以下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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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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