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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从何时算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2 12:28:26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需要在办理完离婚登记和领取离婚证后能够生效的。离婚协议书需包括的内容有双方身份关系、双方真实意思而作出的表示、离婚的事实等。

  一、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从何时算起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只要夫妻是在定条件下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时还未生效。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二、离婚协议书需包括什么内容

  1.双方身份关系;

  2.离婚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而作出的表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

  4.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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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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