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法知识 > 民法基本原则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案件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4 10:03:14 人浏览

导读:

基层法院管辖的是一审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案件,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中的刑事案件是指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一、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这里所说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人民法院组织法中规定的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这样有利于及时审结刑事案件,顺利完成基层人民法院承担的刑事审判任务。

  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具体如下:

  1.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即指人民法院根据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为案件事实简单明确,定罪量刑的证据客观全面,足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2.是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是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没有异议的。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主要被告人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提出不同意见,就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基层法院管辖

  三、基层法院的机构设置

  法律快车提醒您,基层法院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技术室、法警大队、财务科、监察室。各级法院是根据行政职能和地域来划分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