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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监视居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1 02:21:08 人浏览

导读:

申请监视居住的方式是:犯罪嫌疑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即可。在司法实践当中,办理监视居住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一、如何申请监视居住

  呈请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

  1.申请监视居住;

  2.提供必要的证据或病历,以及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确定监视居住执行地点;

  5.宣布监视居住;

  6.交付执行;

  7.备案;

  8.监督考察。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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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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