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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7 13:30:14 人浏览

导读:

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男女双方就签订离婚协议书是自愿的,是自己真实意愿表示;需要将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写上;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

  1.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自愿;

  2.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

  3.离婚协议书办理登记之后才会生效;

  4.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无更改,注意审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可以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含离婚协议书),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即可,然后当场复印离婚协议书,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只由一方交付是否合理

  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中约定只由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因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协议是有效的。且法律规定,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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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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