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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0 12:46:04 人浏览

导读:

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的近亲属等。民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一、什么人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人员如下: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民事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诉讼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电子送达,是指法院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现代化电子手段进行的送达

  7.公告送达,是指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发出公告,公告发出后经过一定的时间即视为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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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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