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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00:25:49 人浏览

导读:

破产企业申报债权的期限由法院进行确定,一般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有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等。

  一、破产企业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二、破产债权可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

  (2)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

  (3)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破产企业申报债权

  三、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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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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