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1 12:47:47 人浏览

导读:

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情况有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开水烫等手段使受害人身体收到损害,威胁、恐吓、辱骂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实施冷暴力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二、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三、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留下笔录;

  3.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4.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6.如果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以大声呼救,并打110报警电话。

  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气吞声,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力的求助方式主要有找社区妇女组织进行教育和劝诫、到派出所报案、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