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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应该由谁负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1 11:55:0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应该由双方当事人一同承担。在司法实践当中,父母的收入水平会影响到抚养费的数额。如父母是有固定收入的,那么一般需要支付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

  一、离婚后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应该由谁负担

  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

  《民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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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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