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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要怎么处理才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1 09:34:44 人浏览

导读:

家庭暴力离婚的处理办法是经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的认定要件包括主体是指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观是故意、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家庭关系等。

  一、家庭暴力离婚要怎么处理才好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是经常的、一贯的,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虽然经院调解教育,被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不予谅解,坚持离婚,应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离婚需要证据吗

  需要。有证据就可以立案,遭遇家庭暴力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取证立案:报警记录;法医鉴定书;报警时能够反映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的证据规则,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据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说明家庭暴力事实,在诉讼中会被法庭采信。

  三、家庭暴力如何被认定

  家庭暴力如下被认定:

  1.主体是指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成员;

  2.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家庭关系;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他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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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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