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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证财产是否有必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30 18:17:1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公证财产分不是必要的,是否要去进行公证全凭个人意愿决定。如果当事人需要进行财产公证的,则需要准备好有关的证件材料,然后前往公证机构去提出财产公证的申请。

  一、离婚时公证财产是否有必要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自愿而不是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二、怎样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公证

  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流程:

  1.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协议书;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财产的产权证明进行查验,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双方当事人在夫妻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夫妻共有财产公证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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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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