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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有哪些必须要写的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08:17:2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写的内容有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办法等。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尚未生效,可以变更。

  一、离婚协议书有哪些必须要写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

  1.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等;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修改。但以下情况是可修改的:

  第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第二,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离婚协议书有效期会一直有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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