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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必须在何时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6 07:46:4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就会生效。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等。

  一、离婚协议书必须在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就会生效。并不是双方签字之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无更改,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所以在办理登记之前,记得仔细审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防止出现纰漏,导致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的约定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可撤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了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其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将其离婚协议书备案了,就不得撤销该离婚协议书。但满足可撤销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情形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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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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