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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的价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5 10:54:1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价值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分割夫妻财产问题,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协议的先按照协议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一、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的价值

  夫妻离婚时,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鉴定,确定财产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三、夫妻去世夫妻共同财产谁继承

  夫妻去世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上面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位的子女、父母进行继承,没有子女、父母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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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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