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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会受到何种惩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10:06:46 人浏览

导读: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一般是给予治安处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该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一、故意毁坏公共财物会受到何种惩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数额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立案标准数额: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自诉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

  依据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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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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