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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家庭暴力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4 16:35:34 人浏览

导读:

家庭暴力行为是指侵害一方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能够造成身体和精神损害的暴力行为。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况严重的,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怎样界定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的界定是指家庭成员间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造成的身体及精神伤害。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对于给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维权途径如下:

  1.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施暴造成受害妇女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4.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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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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