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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否可以减轻刑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2 05:46:14 人浏览

导读:

强奸罪是可以减轻刑罚的,但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如犯罪分子在监狱里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一、强奸罪是否可以减轻刑罚

  1.构成强奸罪满足定条件的可以减刑。

  2.减刑是建立在法院已经判刑的基础上,法院没有判刑之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的,量刑的时候也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不过,如果强奸犯被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不存在减刑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中国法律有女性强奸罪吗

  我国法律有女性强奸罪,但女性一般是作为强奸罪的共犯来论处的,则不是强奸罪的单独实施犯。女性可以成立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但一般不成立单独的强奸犯罪。

  三、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要件:

  (1)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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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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