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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强奸罪判刑的起点是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5 17:04:19 人浏览

导读:

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起步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奸淫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的,则量刑会更重,如果强奸女童多人或者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等,行为人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犯强奸罪判刑的起点是几年

  强奸罪的量刑起步为三年以上,对于强奸未遂的,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一般在三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女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女童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人的;女童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要件:

  (1)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三、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奸罪的追诉时效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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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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