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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可以适当调整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00:29:43 人浏览

导读: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进行是适当调整,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养费用不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的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一方增加抚养费的给付;如果支付抚养费一方当事人出现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抚养费且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具有经济负担能力,也愿意独自承担抚养费用的,则可以对抚养费用适当降低。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适当调整吗

  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变更抚育费,原则上限于子女提出或根据子女利益,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子女的名义提出,但权利主体只能是子女。

  二、抚养费如何分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抚养权的可以直接通过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变更,可以在变更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若双方无法达成抚养权变更的协议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

  三、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抚养费的,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起诉人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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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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