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财产分割咨询 > 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00:10:31 人浏览

导读:

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应注意对财产归属有约定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夫妻分居后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才正式生效等。

  一、财产分割夫妻离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多少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50-300不等。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而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还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